教指委简介
2018-2022年,教育部高等学校临床医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精神医学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将根据新时代新要求,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我国精神医学教育建设发展的需要,认真履行《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积极开展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等工作,充分发挥“参谋部”、“咨询团”、“指导组”、“推动队”作用,推动精神医学教育实现新发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新时代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以及2018-2022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成立会议精神,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找准工作定位,明确工作目标,提升工作水平,准确把握精神医学教育基本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以“回归常识、回归本分、回归初心、回归梦想”为基本遵循,激励学生刻苦读书学习,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健康中国战略的实施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主要工作目标
建立本科精神医学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精神医学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监控体系,规范院校精神医学专业办学行为,办学内容及标准趋于规范化、同质化,逐步形成高水平的精神医学专业人才培养体系,显著提升精神医学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及临床医学专业学生的精神医学专业素质,增强高校服务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能力。
三、主要工作任务
1.开展调研咨询,建设教育教学研究智库
围绕健康中国战略的实施,深入了解高等学校精神医学专业教育改革发展现状,积极开展高等学校精神医学专业教学理论和实践研究,探讨精神医学专业人才培养的新理念、新要求、新机遇、新挑战、新举措、新标准、新机制、新技术、新保障等,形成本科精神医学专业教学发展规划、人才培养模式、战略研究报告和咨询意见等。
2.着力研究制定精神医学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质量为王、标准先行”。应牢牢抓住提高质量这个“纲”,以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2018年教育部发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对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高等教育质量标准体系具有重要的标志性意义。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临床医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及有关行业标准,根据我国精神医学办学实际和推进“新医科”建设要求,着力研究制定精神医学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确立精神医学专业人才培养标准和办学要求,建立本科精神医学专业教学自我评估制度,对照标准,定期开展评估。
3.推动开展精神医学专业教学三级认证体系工作
协助教育部开展保合格、上水平、追卓越的三级专业教学认证工作,研究制定精神医学专业教学三级认证标准体系,以专业认证推进精神医学专业教学建设。一是保合格,依托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平台,参考毕业率、就业率、师生比等指标,认定基本条件、基本管理、基本质量达标的学校,并予以公布;二是上水平,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临床医学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引导高校优化办学条件和培养方案,及时补齐发展短板;三是追卓越,树立一流精神医学专业教学建设的标杆和品牌,辐射带动高校精神医学专业教学质量的整体提升。
4.积极推进一流精神医学专业教学建设
专业是人才培养的基本单元,以建设“面向未来、适应需求、引领发展、理念先进、保障有力”的一流专业为目标,主动适应医学新发展、群众健康服务新需求、健康产业发展新要求,结合学科交叉融合新态势和医学科技新成果,加快现有精神医学专业教学的改革升级,优化精神医学专业人才培养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建设一批国家级或省级一流精神医学专业教育点,引领支撑高水平的本科精神医学专业教育。
根据教育部一流专业建设“双万计划”(一万个国家级一流专业、一万个省级一流专业)的工作要求,以“卓越医师教育培养计划”为抓手,研究制定一流精神医学专业教学建设评价体系,组织遴选、并向教育部推荐国家一流专业候选点,推动一流精神医学专业教育建设。
5.加强课程建设,打造本科精神医学专业教育“金课”
根据教育部一流课程建设“双万计划”(1万门国家级和1万门省级线上线下一流课程)的工作要求,研究制定精神医学专业教学(包括精神医学本科教学和临床医学精神医学教学)一流课程教学大纲、建设标准、评价体系和实施路径,指导高校优化课程知识体系,改进教学方法,推动信息技术融合,使用高质量优秀教材,淘汰“水课”,打造具有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的“金课”。指导建设一批“金课”,遴选推荐一批“金课”,组织建设一批精神专业核心课程的系列精品慕课。
6.规划和指导精神医学专业教材建设
根据精神医学专业课程体系建设要求,规划和指导精神医学专业教材建设。教材建设工作是高等院校的一项基本建设工作,是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巩固教学改革成果、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教指委将推进精神医学专业核心课程群教材编写及建立精神医学专业核心课程网络资源共享平台的工作,并通过网络平台,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在精神医学专业基础课程中推广自主学习。
针对目前已有教材,将做好实际应用情况反馈信息的收集,并对教材的应用效果进行调查研究,为教材的再次修订提供客观依据和支持。
7.指导各高校开展实验室、实习基地建设
重视学生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的培养。根据精神医学专业教学要求,充分利用现有的国家级精神医学实验研究平台和资源,指导精神医学教学实验室建设,指导和促进精神医学专业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和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建设;建设高标准实习实践基地,成立教学实习联盟,加强合作共享,不断满足精神医学人才培养需要。
强化科教协同育人,努力做好协调和组织工作,推动国家级、省部级科研基地向本科生开放,为精神医学本科专业学生参与科研创造条件,推动学生早进课题、早进实验室、早进团队,将最新科研成果及时转化为教育教学内容,以高水平科学研究支撑高质量本科人才培养,建立科教融合、相互促进的协同培养机制。
8.推进“互联网+医学教育”,促进国家级精神医学教学共享资源库建设
把加快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精神医学专业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作为改革的战略选择,大力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现代技术在教学和管理中的应用,探索实施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个性化的教育,推进“互联网+医学教育”,促进国家级精神医学教学共享资源库建设,指导和促进精神医学专业相关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建设,用新技术共建共享优质医学教育资源,广泛开展混合式教学和在线教育,实现教育教学质量的变轨超车。
9.启动实施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2.0
推动医学院校牢固树立“大健康”理念,指导高校优化精神医学专业布局,拓展现有精神医学专业新内涵,研究推进“5+3”医教协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建设有中国特色、高水平的一流精神医学专业教育,培养卓越精神医学人才。
10.组织教师培训、学术研讨和信息交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为适应新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进一步更新人才培养理念及教学模式,开展精神医学专业师资队伍的发展研究与培训工作。同时组织高层次学术、教学研讨会和全国精神医学教师教学竞赛和临床技能大赛,为高校教师之间的学习交流提供平台,从而培训、培养、锻炼一批临床教学骨干队伍,同时促使高校附属专科医院对教学工作的更加重视,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大力推动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精神医学专业有突出贡献的专家等高层次人才走上本科教学一线,进一步推进精神医学专业教育。
主动服务国家对外开放战略,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在教育部和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支持下,推进精神医学专业教学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建立“精神卫生专业人才培养基金会”,设立“精神医学骨干师资海外交流项目”,为高校青年教师学术带头人赴国外高水平机构访学交流搭建平台,为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新时代精神医学人才做出应有贡献。
10.其他工作任务
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保障措施
1.完善精神医学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内部组织
教育部明确要求教指委要设立“纪律监督委员”,负责监督委员出勤、工作任务落实、章程执行情况等工作,定期提供报告。设立“信息员”,负责教指委相关工作的信息整理报送等。本教指委将参照此规定执行。同时,将根据上述主要工作任务成立相应工作小组,组成人员限于本教指委委员。
2.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运行机制
根据教育部有关方针政策及规定,在主任委员的领导下,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委员工作会议,定期召开主任、副主任委员会议,根据实际需要及时召开有关会议,研究教执委工作,健全工作制度,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开展相关工作,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按要求做好工作报送,年底上报年度总结和下一年工作计划。教指委研究形成的各种标准、规范、报告、政策建议等指导性文件,需报教育部审核后方可公布或发至有关高等学校;组织开展全国性会议、评比、培训、赛事等活动,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经全体委员会议讨论通过,报教育部及相关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
3.建立届中调整机制和考评制度
按教育部要求健全教指委工作纪律监督体系,并依规对委员工作进行届中考评。
4.建立信息交流平台
建立精神医学教指委网站(或微信公众号),构建交流平台,加强信息交流沟通,同时及时向全国精神医学专业同道通报教指委的工作进展,促进精神医学专业教学发展。
5.努力得到部、委和行业协会及委员单位的支持
向教育部高教司等相关主管部门及时请示汇报,得到正确指导和支持;在开展调查研究、举办研讨会和教师教学技能竞赛等活动时,努力争取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医师协会精神科医师分会、中华医学会精神医学分会的支持及本教指委委员所在单位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支持,使相关任务高质量开展和完成。
教育部高等学校临床医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精神医学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2019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