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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作者:pro13c16a | 发布时间: 2019-08-09 | 9507 次浏览 | 分享到:

2018-2022年,医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应根据新时代新要求,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专业特点,认真履行《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积极开展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等工作,充分发挥“参谋部”“咨询团”“指导组”“推动队”作用,推动高等医学教育实现新发展


建立本科精神医学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精神医学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监控体系,规范院校精神医学专业办学行为,办学内容及标准趋于规范化、同质化,逐步形成高水平的精神医学专业人才培养体系,显著提升精神医学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及临床医学专业学生的精神医学专业素质,增强高校服务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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